3.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,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,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;
2.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收到录用通知后★■★◆◆,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★★◆◆★;
(二)应聘人员须已取得或即将于2025年7月15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研究生学历、学位◆★■◆★,各学历阶段均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。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,国(境)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◆◆◆■;尚未取得学历、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■★◆◆■■,可凭学信网的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报名★■;与国内应届生同期毕业国(境)外留学人员可凭在读证明及成绩单报名(须注明预计毕业时间)。
1.应届毕业生收到录用通知后★★■◆,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者■■■■◆;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;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;
(一)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。详情参见《南京大学辅导员岗位聘用管理办法》(南字发[2021]94号)■★■■★、《南京大学教学■■★◆■★、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》(南字发[2020]205号)(查阅途径◆■◆:南京大学人力资源处主页—政策条例—人才引进相关—事业编制相关政策文件)。
(一)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★■◆◆■■,符合《南京大学辅导员岗位聘用管理办法》(南字发[2021]94号)、《南京大学教学◆★◆★■、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》(南字发[2020]205号)、《南京大学实验技术与工程技术系列岗位聘用管理办法》(南字发[2024]25号)以及《南京大学2025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(二)》中各岗位的具体要求。
(八)公示与聘用。学校在人才招聘网主页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的◆◆★,按照学校人事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■★■■。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;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聘用关系。
(四)应聘人员年龄以有效期内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,其中岗位1-5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时(30周岁以下指1994年5月30日以后出生,35周岁以下指1989年5月30日以后出生),岗位6-14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时(35周岁以下指1989年6月10日以后出生★★■★,40周岁以下指1984年6月10日以后出生)★◆★。
(三)资格复审。学校对设岗单位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★◆■,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◆★◆★。
(七)确定拟聘人选。学校根据综合评定、体检和政审的最终结果★★◆■★,确定拟聘人选。
2◆★★◆■.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、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,不得应聘相关部门组织(人事)★★■◆◆■、纪检监察、审计财务岗位;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■■★■,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■◆◆■,以及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要求回避的岗位;
(二)设岗单位考核。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,岗位1-5按照1:2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,岗位6-14按1: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。考核时间、地点及形式请关注各设岗单位的通知。
(三)应聘人员须满足招聘岗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,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时(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、兼职经历),并在系统内上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。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(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)开具;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(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)出具;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(具体到月)。
(五)综合评定。学校根据设岗单位考核、资格复审、学校考核等结果,确定入围人选■★★★◆★。
因工作需要,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◆★■■★:
1■■◆.本批次事业编制招聘中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事业编制岗位,否则岗位报名无效;
(四)学校考核。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■★◆,考核时间、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★■■◆★。
本次招聘共设事业编制岗位14个,其中辅导员岗位5个(岗位序号1-5)、管理岗位2个(岗位序号6-7)、实验工程岗位6个(岗位序号8-13)、卫生技术岗位1个(岗位序号14),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《南京大学2025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(二)》。
(七)本次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:3,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本次招聘。
3.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、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(在册)人员、有规定(含协议明确)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(岗位)的人员★★◆■■◆、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。
(一)报名。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,请登录人才招聘网注册报名(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)。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,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◆■、准确,个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、不得中断■◆■◆◆;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★■◆,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。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。
(六)体检★◆、政审。入围人选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学校对入围人选组织政审,重点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■◆★、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。如因体检、政审不合格或入围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★◆★,将从可递补人选中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,递补人员的体检、政审工作将另行通知。
(三)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、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和要求★■■◆◆★,如实填报个人信息,配合完成入校申请◆◆。在来校应聘时请做好个人防护,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(二)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◆◆★■★,如在报名◆◆★■■★、考核、体检、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及违纪违规行为的,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◆★◆★★、取消考试成绩◆◆、不予聘用、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■★■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★■◆■★。